日期: 12月 22, 2025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這篇分析的論述站的觀點很好,推薦大家看下。https://www.threads.com/@ting_yu_wang/post/DShGqjvkqw_?xmt=AQF0ZES7ErCkX9Lvv8624P7ull2xXv1vgcIoW3rBqVEjLw先不說兩造的大法官究竟那一邊對,就算持反對意見,也應該出庭,正式給出意見在釋文裡。這樣才說的上大法官對自己,也對台灣的人民負責。大法官的最大職責,不就是保護憲法,保護人民嗎?採取不參加評議的方式策略性杯葛,那擺明是知道開會一定會被判違憲,否則為何寧可讓憲法法庭失能一年也不做事呢?講個更直白簡單的道理,那個公司能讓員工一年領乾薪,然後丟一句說人不夠所以我們自己決定不能工作… 這啥米鬼! 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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